破产重组期间债务会被清算组一并进行清算,债务的债权人要在清算组成立后的规定时间时间申报债权。然后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