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拒收标的物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买受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行使拒收标的物的权利:(一)出卖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交付标的物,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的;(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2 07:32:27

买受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行使拒收标的物的权利:
(一)出卖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交付标的物,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的;
(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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