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下列条款是无效的:一、提供借款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三、约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