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还能追回吗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能追回。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15:14:34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能追回。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

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