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可以采取如下几种处理措施:(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3)在相对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2:17:22

可以采取如下几种处理措施:
(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
(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
(3)在相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向对方发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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