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无效。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该行为效力待定。事后获得配偶同意的,则该行为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