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财产处分行为;3、债权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4、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