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之前药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理赔之前,由受害人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向肇事责任人追偿。如果受害人没钱治疗,可区分不同情况筹集医疗费:第一种情况:一般医疗费用的筹集,可向肇事车辆的投保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21 01:59:10

一般情况下,在理赔之前,由受害人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向肇事责任人追偿。如果受害人没钱治疗,可区分不同情况筹集医疗费:
第一种情况:一般医疗费用的筹集,可向肇事车辆的投保的交强险公司申请医疗费限额内18000元的先行支付。
第二种情况:抢救费用的筹集,由于伤者伤情严重,花费了巨额抢救费用,这时仍可先向肇事车辆的投保的交强险公司申请医疗费限额内18000元的先行支付。超过交强险医疗费限额部分,可通过交警部门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如果属于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可直接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后,将该费用直接打到医疗机构的账户。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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