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先协商处理,确认财产分配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