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章程是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的,同时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2、《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