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交易房屋时,如果房屋不能过户登记的,双方要在合同中载明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载明受让人了解房屋不能过户的事实,这样合同就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2 01:47:5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交易房屋时,如果房屋不能过户登记的,双方要在合同中载明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载明受让人了解房屋不能过户的事实,这样合同就有效。2、购房者需要看交付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其次,购房者要详细检查房屋质量;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检查水、电、煤气/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开发商签字、盖章。3、在收楼时,购房者需要向开发商索要《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维修。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退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