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打算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审理后也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根据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0 12:55:08

一方想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审理后也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一、提供一方在外租房的合同或者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证明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了。
二、提供验伤证明、医院治疗记录、警方出警记录等证明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
三、提供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与小三的书写往来等证据对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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