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一方提出的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