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否可以同时发生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0 10:40:05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同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不可以同时发生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它们的发生条件相互冲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