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离婚程序规定(朔州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程序:1、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工作人员审核登记;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1:59:41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1、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工作人员审核登记;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1、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2、法院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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