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等级划分标准如下: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3、在15~30m时,为三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