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为: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