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