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否可以单独设立抵押(抵押权设立后又设立了地役权)

1、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也不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4 06:35:19

1、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2、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也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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