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没有权利将孩子带回老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9 23:44: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对方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孩子带走,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双方的时间、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同时也可能给孩子心理上造成创伤。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等。
3、离婚后即使没有取得抚养权,也是有探望权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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