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