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并存。1、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