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收养关系成立后,就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解除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