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变更是否影响地役权(地役权主体变更)

不影响。供役地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在地役权期限内,不影响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的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2:39:29

不影响。供役地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在地役权期限内,不影响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的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二条【地役权对需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三条【地役权对供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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