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有以下特别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