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规定(债权申报的要求)

债权申报有以下特别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8 00:08:55

债权申报有以下特别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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