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1、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