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①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②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