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2 05:10:35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解释关于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如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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