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范围有哪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当事人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称谓分别为:债权人、债务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5 16:01:16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当事人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称谓分别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代位权纠纷,在同一案件中,涉及到两个债的法律关系,并涉及到双重抗辩,无论是法律关系,还是诉讼程序,均是一种复杂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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