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们需要在先履行义务,并且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那么我们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我们有证据,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27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