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6 03:07:0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1.起诉离婚财产保全的申请应该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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