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1.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