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合伙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1、以生效裁判文书中载明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执行范围,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0 12:31:5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1、以生效裁判文书中载明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执行范围,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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