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0:51: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这样的:1、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2、依法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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