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才生效。离婚协议书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产生法律效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