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2 11:33: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是:1、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2、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