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