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2:1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是:1、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必须同时具备过错、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特殊侵权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2、是否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前提不同。一般侵权不需要法律进行单独特别规定,而后者必须有法律单独特别规定为前提。3、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这也是划分两者的标准。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