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1、夫妻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