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几年后工伤复发还算工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1、算工伤。2、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6 17:2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算工伤。
2、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3、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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