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生工伤这样处理:1、先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