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1、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