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8 21:1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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