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