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1、起诉离婚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感情破裂的依据包括: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