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