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吗(调岗 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一般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调整;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14:55:50

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一般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调整;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调整。除此以外的调岗调薪,均应认定为劳动合同的单方面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其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纪要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需同时具备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如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在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等为由作出辞退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存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金的风险。同时,是否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