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摩托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2 02:44:39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摩托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责任认定的标准是: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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