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