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关于机动车登记的规定是:1.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